昨日是地税部门受理婚前房产加名的天。当天,市区共有两户申办加名。申请加名的是李女士。这是她第4次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之前因房产加名办理程序没有敲定,地税窗口一直无法受理。
据介绍,李女士与张先生2004年结婚。婚后,张先生获得父亲赠送给自己的一套房产,今年3月份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只有张先生一人名字。
张先生介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夫妻俩有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
据地税窗口程姓负责人介绍,张先生这套房产虽不是婚前房产加名,但他是婚后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与婚前房产加名受理程序一样,也符合“免征契税”的规定。
她表示,自上月底以来,他们每天都会接到数起加名咨询电话,预计近期还会有一批加名,咨询者均为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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