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辛苦打工攒下来10多万元钱,回宜昌租了两门面做餐馆,没想到刚经营了一个多月,便接到通知,因门面是危房,经营户需撤离。6月5日,兄弟俩来到本报,“转让费还能不能要一点回来?”
辛苦打工攒下来10多万元钱,回宜昌租了两门面做餐馆,没想到刚经营了一个多月,便接到通知,因门面是危房,经营户需撤离。6月5日,兄弟俩来到本报,“转让费还能不能要一点回来?”
兄弟俩姓李,长阳人,哥哥27岁、弟弟26岁,据他们介绍,10年前,两人到福建打工,一起攒下了10多万
“两间门面是从上一个经营者手里接过来的,转让费花了8.5万元,加上设备投入等,共花了10多万元,积蓄全投进去了。”弟弟说,3月27日,他们与两位房东及转让者签了合同,合同期一年,十多天后,小店开张了,5月24日早上,他看到通知:目前经营的门面房属危房,出于安全考虑,要求住户及经营者撤离。
“门面被封了不让经营了,10多万的投入打了水漂。”兄弟俩说,他们找过房东,房东很意外,称会退还房屋的押金和租金,“希望能要回部分转让费,才经营一个多月,不能将10多万都亏进去撒。”
5日,记者联系上了两间门面的房东张先生和周先生,他们表示,并不清楚房屋属危房的情况,作为房东只是,转让费是兄弟俩和转让人之间的事,随后,记者欲与转让人联系未果。
李姓兄弟能否要回部分转让款?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锐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若在签合同时,一方存在欺骗行为,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转让方及房东知道房子属危房而没告知,那么合同就存在缺陷,李姓兄弟可就此主张自己的权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