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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四城对比 公积金办理有难易

三峡晚报  2013-12-05 10:45

[摘要]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11月启动了单位网上业务,单位工作人员凭账户和密码,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许多业务,不用到现场办理。“这些业务把柜台的压力转移到后台。”据介绍,有了这些举措,现在柜台能够细致周到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核心提示

临近年底,提取公积金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昨日,宜昌、襄阳、黄石、荆州四地媒体同题出击,关注各地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话题。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服务。记者郑联学摄

宜昌:委托提取 方便不少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马路营业部。综合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一到年底,大厅内办事的人都非常多,现在经过一些便民措施,已经大大减少了柜台压力。其介绍,自去年5月起,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用每年再到中心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只需一次性到中心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在保留6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实现按月自动还贷。目前,已有几万户市民相继办理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11月启动了单位网上业务,单位工作人员凭账户和密码,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许多业务,不用到现场办理。“这些业务把柜台的压力转移到后台。”据介绍,有了这些举措,现在柜台能够细致周到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在办理指南中,记者发现几类特殊的服务,其中,职工无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租住他人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工作人员介绍,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宜昌也推出了适应市民需要的政策,更好地方便群众。

(本报记者 赵宽)

 

黄石:黄石上班 武汉买房

在黄石上班,家在武汉,要买新房能否用公积金贷款?答案是肯定的。今年3月份,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二次会议上,启动黄石职工在武汉购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标准,优先考虑双职工家庭,可贷60万元,期限为30年。

“在武汉买房可以用黄石公积金,每月节省2000多元。”在国有企业上班的李女士表示,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每月他们两夫妻偿还贷款3040.11元。夫妻双方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以黄石公积金缴存职工平均月缴额563元计算,二人办理公积金按月抵扣业务后,每月只需偿还贷款1914.11元。

一手房和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一样吗?答案也是肯定的。记者从黄石市公积金中心获悉,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或二手房需符合黄石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贷款额度为50万元。但不能用黄石公积金偿还在武汉购房者的商贷。

每月1-18日(节假日除外)可持相关资料向原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营运网点提交提前部分还款申请,并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申请审批表》、还款存折(卡),借款人或配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楚天时报记者 熊思明)

 

荆州:额度 可以提高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正为装修忙得不亦乐乎的王女士,去年底,她用公积金贷款35万元购房,圆了自己和丈夫的家园梦。去年10月,荆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购买自住房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月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到40万元,该政策解了不少家庭的燃眉之急。

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由于房价不断攀升,此前无论是单职工还是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仅为30万元,相比高额房款,贷款额度偏低。

除了可使用公积金购房外,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连续缴存1年以上、单位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取公积金建、大修自住房。另外,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要求提取者为房租超过家庭收入30%的无房户,只能以在政府房屋租赁单位备案的租赁合同上的租金为准,每年提取一次;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但需正常还贷一年后办理,需提交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及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

据介绍,购、建、大修自住房屋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30年,除购房贷款限40万元外,其余均为30万元;装修自住房屋贷款额度10万元,年限10年,若申请装修贷款,需提交装修自住房(本人或配偶下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正规单位出具的装修预算造价表。

(楚天民报记者 田寒冰)

 

襄阳:购房两年 提取一次

襄州区的吴先生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单位每月交纳住房公积金600元。几年下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近3万元存款。

2010年,吴先生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没有动用住房公积金。近日,因装修房子缺钱,他想取出部分住房公积金救急。但多次打电话咨询后得知,这笔钱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提取呢?”和吴先生有相同困惑的市民不在少数。

记者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条款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具体分类:销户支取和部分支取。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离休、退休的;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的;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同时,新条款将职工购房一年之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改为两年之内,放宽提取条件,便民利民。

(楚天快报记者 祝杰)

本版稿件统筹 记者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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