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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三峡日报  2015-01-29 10:00

[摘要]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宜土网挂(2015)1号、2号、3号、4号共4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宜土网挂(2015)1号、2号、3号、4号共4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宜土网挂(2015)1号

宗地范围及性质:该宗地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白岗路。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为2385.73平方米(合3.58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 4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主要规划条件: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按专业要求配置停车位;站内需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对外公共厕所;合理开发利用自然山体,避免土石方大挖大填。

具体规划条件详见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局下达的宜高规让函[20140016]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挂牌要求:本宗地块资格审查为资格前审。请有意竞买宜土网挂(2015)1号地块的竞买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挂牌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10天内做出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书,按要求支付竞买保证金后进入下一阶段网上报价,不合格的出具资格审查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网上报价。

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2、具有撑起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技术人员;

4、符合鄂商运通[2013]15号批加油站新建计划及鄂商务法[2014]142号“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十二五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之要求。

竞得人应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并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项目50%以上建筑物完成基础施工,进入主体结构施工;土地交付之日三年内,项目所有建筑物主体结构封顶,完成结构验收。

挂牌起始价790万元,竞买保证金160万元。

(二)宜土网挂(2015)2号

宗地范围及性质:该宗地位于猇亭区猇亭大道东侧。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87368平方米(131.05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根据宜市规让函[20140058]《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和《宜昌市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拟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容积率大于1.0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超过15%,建筑限高20米,厂区内管理、公共公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宜市规让函[20140058]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挂牌要求: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后,及时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宗地征地拆迁已由宜昌市猇亭区政府完成;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和补偿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其承担。

土地成交次日起30日内,竞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后180日内付清。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30日,宜昌市猇亭区政府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挂牌起始价2520万元,竞买保证金756万元。

(三)宜土网挂(2015)3号

宗地范围及性质:该宗地位于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32705.86平方米(合199.06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根据宜高规让函 [20140017]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和《宜昌市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分类属于通讯系统设备制造(C3921),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宜高规让函[20140017]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挂牌要求: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后,及时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宗地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补偿均由竞得人负责,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土地成交次日起30日内,竞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后180日内付清。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30日内净地交付竞得人。

挂牌起始价3830万元,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

(四)宜土网挂(2015)4号

宗地范围及性质:该宗地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20798.24平方米(合31.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根据宜高规让函 [20140009]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和《宜昌市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分类属于米面制品制造(1431),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宜高规让函[20140009]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挂牌要求: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后,及时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生物产业园区办负责该宗地征地拆迁工作。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补偿均由竞得人负责,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土地成交次日起30日内,竞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后90日内付清。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30日内净地交付竞得人。

挂牌起始价600万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凡符合挂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交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到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在网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www.yclrm.com.cn)。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17:3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七、挂牌时间: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10日16:00时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沿江大道48号5楼

联系电话:0717-6735571

联系人:牛冬阳 金宝生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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