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召集电梯使用单位、安装维保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分别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本质安全责任和技术把关责任,全面排查“7·26”电梯事故涉事同类设备,消除事故隐患。
据了解,“7·26”电梯事故涉事电梯为“申龙”电梯,我市22部同型号“申龙”电梯已全部封停。根据《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质监局的相关要求,电梯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机构本次排查范围为苏州市申龙电梯有限公司(或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及上、下端站前沿板和盖板结构形式与苏州申龙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FML30—1000型自动扶梯相似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的排查情况于8月7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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