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8月26日起,宜昌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昨日(8月26日),商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8月26日起,宜昌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从3.0%下调至2.75%;五年以上利率从3.5%下调至3.25%,比商业银行低1.9个百分点。
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公积金贷款利率的第四次下调,此次调整后,宜昌市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低值再次被刷新。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今年后一次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8月2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购房者而言,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以首套房为例,如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降息后月均还款额将从之前的2245元减少到2176元,每月将少还69元。与此同时,此次调整后,还款额将比商业银行每月少还款554.5元,3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19.96万元。
宜昌公积金新政“满月”日均提取量近300万元
(记者李玉娴 通讯员 黄月娥 陈新)昨日,记者获悉,宜昌公积金新政实施满月,公积金中心迎来业务高峰,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职工大幅增加,七月份提取公积金8674万元,比上月增加2300万元,日均提取量近300万元。
自2015年7月起,备受关注的公积金新政正式落地实施,新政对公积金提取门槛、使用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大幅调整,公积金提取不仅放宽到家庭成员之间互用,还可用于房屋装修、租房、交物业管理费等,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也可提取,大限度地扩大了受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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