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春季开学,湖北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将上调,记者昨日获悉,此次调整将涉及我市27所公办普通高中。
示范高中每学期900元 一般普通高中每学期630元
本网讯(记者曹宇)2016年春季开学,湖北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将上调,日前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记者昨日获悉,此次调整将涉及我市27所公办普通高中。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湖北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标准将从每生每学期675元涨到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将从470元提高到630元,涨幅分别为33.33%和34.04%。学费标准调整后,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今秋之前已入学就读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省内各地公办高中学费实行统一价。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物价、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以各种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严肃查处。同时,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
据了解,我省公办高中学费上一次上调是在2013年,当时上调幅度在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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