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月8日起,市民卡将成为发放给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提取公积金可直接转入本人市民卡。
记者昨从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月8日起,市民卡将成为发放给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提取公积金可直接转入本人市民卡。
据了解,在公积金中心开通手机APP业务后,缴存人可直接登录宜昌市民e家,办理市民卡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未开通之前,缴存人办理业务时应持本人市民卡到公积金中心所属营业部柜面办理市民卡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置业务办理密码手续。
在市民卡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凡是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包括提取、账户转移、个人信息变更、开具缴存贷款等业务均须刷本人市民卡,并输入业务办理密码才能办理,不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本人市民卡。
缴存人成为公积金网上电子用户后,可查询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信息和贷款信息,在绑定本人手机号码后,还能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和还贷等交易类业务。
原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为缴存职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金融功能可继续使用,未办市民卡的仍可继续使用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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