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11月启动了单位网上业务,单位工作人员凭账户和密码,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许多业务,不用到现场办理。“这些业务把柜台的压力转移到后台。”据介绍,有了这些举措,现在柜台能够细致周到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襄阳:购房两年 提取一次
襄州区的吴先生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单位每月交纳住房公积金600元。几年下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近3万元存款。
2010年,吴先生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没有动用住房公积金。近日,因装修房子缺钱,他想取出部分住房公积金救急。但多次打电话咨询后得知,这笔钱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提取呢?”和吴先生有相同困惑的市民不在少数。
记者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条款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具体分类:销户支取和部分支取。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作销户处理:离休、退休的;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被宣布没收个人财产的;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同时,新条款将职工购房一年之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改为两年之内,放宽提取条件,便民利民。
(楚天快报记者 祝杰)
本版稿件统筹 记者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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