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宜昌市城区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三峡日报  2013-02-28 09:41

[摘要] 《宜昌市城区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市人民政府2005年5月25日发布的《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2005年7月8日发布的《宜昌市城区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同时废止。施行过程中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